都察院,設有左、右都御史,正二品,左、右副都御史,正三品,左、右食都御史,正四品。
它的下屬,經(jīng)歷司,經(jīng)歷一人,正六品,都事一人,正七品。
司務廳,司務二人,從九品。
起初設四人,后來革除二人。
照磨所,照磨,正八品,檢校,正九品,司獄司,司獄,從九品。
起初設六人,后來革除五人。
各一人。
十三道監(jiān)察御史一百一十人,正七品。
浙江、江西、河南、山東各十人,福建、廣東、廣西、四川、貴州各七人,陜西、湖廣、山西各八人,云南十一人。
那些在外加都御史或副、余都御史頭銜的,有總督,有提督,有巡撫.有總督兼巡撫,提督兼巡撫,以及經(jīng)略、總理、贊理、巡視、撫治等官員。
巡撫的名稱,產(chǎn)生于懿文太子巡撫陜西。
永樂十九年,派遣尚書蹇義等二十六人巡行天下,安撫軍民。
以后不論尚書、侍郎、都御史、少卿等官,事情完畢后復命,即或停止派遣。
起初稱巡撫,或稱鎮(zhèn)守,后來因為鎮(zhèn)守侍郎與巡按御史不相統(tǒng)轄隸屬,公文來往有妨礙,定為都御史。
巡撫兼理軍務的加稱提督,有總領(lǐng)軍隊的地方加稱贊理或參贊,所管轄多、責任重大的加稱總督。
其它如整飭、撫治、巡治、總理等項,都因情況特別設立。
那些以尚書、侍郎任總督軍務的,都兼任都御史,以便行事。
都御史職責專屬糾察彈劾百官,辨明冤枉,提督各道,是天子耳目風紀的部門。
所有大臣奸邪、小人結(jié)黨、作威作福擾亂政令的,便彈劾他。
所有百官卑劣貪鄙敗壞官紀的,便彈劾他。
所有學術(shù)不正統(tǒng)、上書進言變亂現(xiàn)成章法、企圖進用的,便彈劾他。
遇上朝覲、考察,會同吏部主管確認賢能與否以及官職升降。
大案件重囚犯在外朝會審,偕同刑部、大理公平判決。
此官奉敕內(nèi)地,安撫外地,各自專奉敕命行事。
十三道監(jiān)察御史,主掌察糾內(nèi)外百司的官邪,有的明章面奏彈劾,有的密封奏章彈劾。
在內(nèi)兩京清查獄訟案件的審理有無拖延枉曲,巡枧京都軍營,監(jiān)督鄉(xiāng)試、會試以及武舉考試,巡枧光祿,巡視倉場,巡視內(nèi)庫、皇城、五城,輪流值班登聞鼓。
后來改為科員。
在外巡撫按察,北直隸二人,直童隸三人,童左一人,遼塞一人,甘肅一人,十三省各一人。
清理軍隊,提督學校,兩京各一人,蔓蜃末年,南京增設一人。
巡視鹽政,兩淮一入,雨逝一人,量蘆一人,璽塞一人。
茶馬互市,陜西。
巡枧漕運,巡視關(guān)稅,宣德四年設立鈔關(guān)御史,至巫筮十年開始派遣主事。
催運,監(jiān)督烙馬印,屯田。
軍隊出征便監(jiān)軍記錄功勞,各自按照他的事務專門監(jiān)察。
而巡按則代替天子巡狩,按察藩服大臣、府州縣官等各方面的考察,舉報彈劾尤其專門,大事上奏請求皇帝裁定,小事立即裁斷。
巡行所至之地,必定先審察甄別罪囚,調(diào)看訟獄案卷,有事實出入的依理辨明。
各祭祀壇場,審視它的墻壁房屋祭器。
體恤孤苦老人,巡視倉庫,清查錢糧,勉勵學校,表彰善良的人,剪除豪強敗類,以此匡正風俗,振揚綱紀。
凡是朝會要糾正禮儀,祭祀要監(jiān)督儀程。
大凡政事得失,軍民利弊,都要直言不諱。
有重大政事,聚集在朝廷參與謀議。
大概六部至關(guān)重要,然而各有專屬政務,而都察院總理憲章綱紀,只要有所見聞便予糾察。
各御史糾察彈劾,務必明確寫清楚事實證據(jù),開寫年月,不得用空話隨意詆毀,挑剔細枝末節(jié)。
出外巡按后復命,都御史復查他稱職與否然后上奏。
凡是御史犯罪,加罪三等,有贓物從重論處。
十三道各協(xié)助管理兩京、直隸衙門;而都察院衙門分屬河南道,獨自專管各種內(nèi)外考察。
浙江道協(xié)管中軍都督府,在京府軍左、金吾左、金吾右、金吾前、留守中、神策、應天、和陽、廣洋、武功中、武功后、茂陵十二衛(wèi),牧馬千戶所,以及直隸廬州府,廬州、六安二衛(wèi)。
江西道協(xié)管前軍都督府,在京府軍前、燕山左、龍江左、龍江右、龍膿、豹韜、天策、寬河八衛(wèi),以及直隸淮安府,淮安、大邇、邳、九江、武清、龍門各衛(wèi)。
福建道協(xié)管盧部,寶鈔提舉司,鈔紙、印鈔二局,承運、廣惠、廣積、廣盈、贓罰、甲乙丙丁戊字、天財、軍儲、供用、行用各庫,茌京金吾后、武成中、飛熊、武功左、武功右、武功前、獻陵、景陵、裕陵、泰陵十衛(wèi),以及直隸常州、池州二府,定邊、開平中屯二衛(wèi),美峪千戶所。
型,|道協(xié)管工部,營繕所,文思院,御用、司設、神宮、尚衣、都知等監(jiān),惜薪司,兵仗、銀作、巾帽、針工、器皿、盔甲、軍器、寅源、皮作、鞍轡、織染、柴炭、抽分竹木各局,僧、道錄司,在京府軍、壇叢、大寧前、蔚州左、永清左五衛(wèi),蕃牧千盧所,以及直隸松江府、廣德州,金山、懷安、堡壅各衛(wèi),神木千戶所,播州宣慰司,石硅、酉陽等宣撫司,天全六番招討司。
陜西道協(xié)管后軍都督府,大理寺,行人司,在京府軍后、鷹揚、興武、義勇右、橫海、江陰、康陵、昭陵八衛(wèi),敢勇、報效二營,韓、奎、麈、安化四府,以及直隸和州,保定左右中前四衛(wèi)。
云南道協(xié)管順天府,廣備庫,在京羽林前、通州二衛(wèi),以及直隸永平、廣平二府,通州左、通州右、涿鹿、涿鹿左、涿鹿中、密云中、密云后、永平、山海、盧龍、撫寧、束勝左、束勝右、大同中屯、營州五屯、延慶、延慶左、延慶右、萬全左、萬全右各衛(wèi),居庸關(guān)、黃花鎮(zhèn)、寬河、武定各千盧所。
河南道協(xié)管禮部,都察院,翰林院,國子監(jiān),太常寺,光祿寺,鴻臚寺,尚實司,中書舍人,欽天監(jiān),太醫(yī)院,司禮、尚膳、尚寶、直殿等監(jiān),酒醋面局,鐘鼓司,教坊司,在京羽林左、留守前、留守后、神武左、神武前、彭城六衛(wèi),伊、唐、周、鄭四府,以及兩淮鹽運司,直隸揚州、大名二府,揚州、高郵、儀真、歸德、寧山、潼關(guān)、神武右各衛(wèi),泰州、逼業(yè)、汝寧各千盧既。
廣西道協(xié)管通政司,六科,在京燕山右、燕山前、大興左、騰駿左、騰壤右、武駿左、鎮(zhèn)南、沈陽左、會州、富峪、忠義前、忠義后十二衛(wèi),及直隸安慶、徽州、保定、真定四府,安慶、新安、鎮(zhèn)武、真走各衛(wèi),紫荊關(guān)、倒馬關(guān)、廣昌各干戶所。
廣東道協(xié)管刑部,應天府,在京虎賁左、濟陽、武壤右、沈陽右、武功左、武功右、孝陵、長陵八衛(wèi),以及直隸延慶州,開平中屯衛(wèi)。
山西道協(xié)管左軍都督府,在京錦衣、府軍右、留守左、驍騎左、驍騎右、龍虎、龍虎左、大寧中、義勇前、義勇后、英武、水軍左十二衛(wèi),晉府長史司,以及直隸鎮(zhèn)江、太平二府,鎮(zhèn)江、建陽、沈陽中屯各衛(wèi),平定、蒲州二千戶所。
山東道協(xié)管宗人府,兵部,會同館,御馬監(jiān),典牧所,大通關(guān),在京羽林右、永清右、濟川三衛(wèi),以及中都留守司,遼東都司,直隸鳳陽府,徐、滁二州,中都留守左、留守中、鳳陽、鳳陽中、鳳陽右、皇陵、長淮、懷遠、徐州、滁州、泗州、壽州、宿州、武平、沂州、德州、德州左、保定后、沈陽中各衛(wèi),洪塘千戶所。
湖廣道協(xié)管右軍都督府,五城兵馬司,在京留守右、武德、忠義右、虎賁右、廣武、水軍右、江淮、永陵八衛(wèi),遼、梁、岷、吉、華陽五府,‘劑、襄、楚三府長史司,以及興都留守司,直隸寧國府,寧國、宣州、神武中、定州、茂山各衛(wèi)。
貴州道協(xié)管吏部,太仆寺,上林苑監(jiān),內(nèi)官、印綬二監(jiān),在京旗手衛(wèi),以及長蘆鹽運司,大寧都司,萬全都司,直隸蘇州、河間、順德三府,保安州、藍叢、太倉、鎮(zhèn)海、薊州、遵化、鎮(zhèn)朔、興州五屯,忠義中、河間、天津、天津左、天津右、宣府前、宣府左、宣府右、開平、保安右、蔚州、永寧各衛(wèi),嘉興、昊淞江、梁城、滄州、興和、長安、龍門各千盧所。
起初,昊元年設置御史臺,設左、右御史大夫,從一品,御史中丞,正二品,侍御史,從二品,治書侍御史,正三品,殿中侍御史,正五品,察院監(jiān)察御史,正七品,經(jīng)歷,從五品,都事,正七品,照磨、管勾,正八品。
以鄧愈、湯和任御史大夫,劉基、章溢任御史中丞,告諭他們說:“國家設立三大府,中書總攬政事,都督掌管軍旅,御史掌管糾察。
朝廷綱紀完全儂靠于這三大府,而御史臺糾察一職尤為顯貴重要。
卿等應當端正自己以統(tǒng)領(lǐng)屬下,忠心勤勉以侍奉皇上,不要委靡不振因循守舊而縱容奸邪,不要假公濟私而損害他人?!焙槲渚拍辏锍逃芬约爸螘?、殿中侍御史。
十年七月,下詔命令派遣監(jiān)察御史巡按州縣。
十三年,專設左、右中丞,正二品,左、右侍御史,正四品。
不久罷除御史臺。
十五年,更替為都察院,設監(jiān)察都御史八人,官秩正七品。
分監(jiān)察御史為浙江、河南、山東、北平、山西、陜西、湖廣、福建、江西、廣東、廣西、四川十二道,各道設置御史有的五人有的三、四人,官秩正九品。
每道鑄印二枚,一枚交御史中長久留任的掌管,一枚收藏在內(nèi)府,有事受印而出,事情完畢后交納,印文稱“繩愆糾繆”。
以秀才李原名、詹徽等為都御史,昊荃等為試監(jiān)察御史。
試御史,一年后寅授。
又有理刑進士、理刑知縣,理都察院刑獄,半年后實授。
正德年間革除。
十六年,升都察院為正三品,設左、右都御史各一人,正三品,左、右副都御史各一人,正四品,左、右愈都御史各二人,正五品,經(jīng)歷一人,正七品,知事一人,正八品。
十七年,升都御史為正二品,副都御史正三品,衾都御史正四品,十二道監(jiān)察御史正七品。
二十三年,左副都御史袁泰說,“各道印信篆文相同,顧慮有詐偽”,于是重新鑄監(jiān)察御史印刻“某道監(jiān)察御史印”,其巡按印刻“巡按某處監(jiān)察御史印”。
建文元年,改設都御史一人,革除食都御史。
二年,改為御史府,設御史大夫,改十二道為左、右兩院,只設御史二十八人。
成祖恢復舊制。
永樂元年,改北平道為北京道。
十八年,廢除北京道,增設貴州、云南、交肚三道。
洪熙元年,稱行在都察院,與六部等立。
又定巡按在八月出巡。
宣德十年,廢除交趾道,開始定為十三道。
正統(tǒng)年間,去“行在”字樣。
嘉靖年間,因為清屯,增加副都御史三人,不久罷除。
隆慶年間,因為提督京營,增加右都御史三人,不久也罷除。
總督漕運兼提督軍務巡撫鳳陽等處兼管河道一員。
太祖時,曾經(jīng)設置京畿都漕運司,設漕運使。
送莖元年,設置漕運使,正四品,知事,正八品,提控案牘,從九品,屬官監(jiān)運,正九品,都綱,省注。
十四年罷除.永樂年問,設漕運總兵官,以平江伯陳管治理漕運。
宣德年間,又派遣侍郎、都御史、少卿等官員督察漕運。
至景泰二年,因漕運中斷,開始命令副都御史王茲總督,因而兼任巡撫淮、揚、廬、鳳四府,徐、和、滁三州,治所在淮安。
成化八年,分設巡撫、總漕各一員。
九年,恢復舊制。
正德十三年,又分別設置。
十六年,又恢復舊制。
嘉靖三十六年,因為倭寇警報,添設提督軍務巡撫鳳陽都御史。
四十年,合并,改為總督漕運兼提督軍務。
萬歷七年,加兼管河道。
總督薊遼、保定等處軍務兼理糧餉一員。
嘉靖二十九年設置。
在此之前,薊、遼有敵情,間或派遣重要大臣巡枧,或稱提督。
到這時候因為邊境敵患日益嚴重,開始設置總督,開建府署于密云,管轄順天、保定、遼東三巡撫,兼管糧餉。
萬歷九年,加兼管巡撫順天等處。
十一年恢復舊制。
天啟元年,設置遼東經(jīng)略。
經(jīng)略的名稱,開始于蔓歷二十年宋應昌和后來的楊鎬。
到天啟元年,又以內(nèi)閣孫承宗督師經(jīng)略山海關(guān),稱為樞輔。
崇禎四年并入總督。
十一年,又在保定增設總督。
總督宣大、山西等處軍務兼理糧餉一員。
正統(tǒng)元年,開始派遣愈都御史巡撫宣大。
景泰二年,宣府、大同各設巡撫,派遣尚書石璞總管軍務。
成化、弘治年間,有敵情就派遣。
正德八年設總制。
嘉靖初年,兼管轄偏、保。
二十九年,去掉偏、保,定設總督宣大、山西等處官銜。
三十八年,命令為防備秋季敵人入侵而長駐宣府。
四十三年,移駐懷來。
隆慶四年,移駐陽和。
總督陜西三邊軍務一員。
弘治十年,火篩敵寇入侵,商議派遣重臣總督陜西+甘肅、延綏、寧夏軍務,于是起用左都御史王越擔任此職。
十五年以后,時設時罷。
到嘉靖四年,開始決定設置,起初稱提督軍務。
七年,改稱總制。
十九年,避諱制字,改為總督,開建府署于固原,防備秋季敵人進攻駐守花馬池。
總督兩廣軍務兼管糧餉帶管鹽法兼巡撫廣東地方一員。
永樂二年,派遣給事中雷填巡撫廣西。
十九年,派遣郭管、艾廣巡撫廣東。
景泰三年,苗寇興起,因為雨廣應當協(xié)助支持,于是設置總督。
成化元年,兼理巡撫事務,駐扎梧州。
正德十四年,改總督為總制,不久改提督。
嘉靖四十五年,另設廣東巡撫,改提督為總督,祇兼理巡撫廣西,駐扎肇慶。
隆慶三年,又設廣西巡撫,革除兼職。
四年,革除廣東巡撫,改為提督兩廣軍務兼理糧餉,巡撫廣東。
萬歷三年,仍舊改為總督,加帶管鹽法。
總督四川、陜西、河南、湖廣等處軍務一員。
正德五年設置,不久罷除。
嘉靖二十七年,因為苗地兵患,又設總督四川、湖廣、貴州、云南等處軍務。
四十二年罷除。
天啟元年,因為土官奢崇明反叛,又設四川、湖廣、云南、貴州、廣西五省總督。
四年,兼巡撫貴州。
總督浙江、福建、江南兼制江西軍務一員。
嘉靖三十三年,因為倭寇侵犯杭州而設置。
四十一年革除。
總督陜西、山西、河南、湖廣、四川五省軍務一員。
崇禎七年設置,有時兼七省。
崇禎十二年后,都以內(nèi)閣大臣督師。
總督鳳陽地方兼制河南、湖廣軍務一員。
崇禎十四年設置。
總督保定地方軍務一員。
崇禎十一年設置。
總督河南、湖廣軍務兼巡撫河南一員。
崇禎十六年設置。
總督九江地方兼制江西、湖廣軍務一員。
崇禎十六年設置。
總理南直隸、河南、山東、湖廣、四川軍務一員。
崇禎八年設置,以盧象升擔任此職,與總督有時分關(guān)有時合并。
總理河漕兼提督軍務一員。
永樂九年派遣尚書治理河道,從此后問或派遣侍郎、都御史。
成化以后,開始稱總督河道。
正德四年,決定設都御史。
嘉靖二十年,以都御史加授工部職銜,提督河南、山東、直隸河道。
隆慶四年,加提督軍務。
萬歷五年,改總理河漕兼提督軍務。
八年革除。
總理糧儲提督軍務兼巡撫應天等府一員。
宣德五年初命侍郎總督糧儲兼巡撫。
景泰四年,決定派遣都御史。
嘉靖三十三年因為海防敵警,加提督軍務,駐蘇州。
萬歷年問,移駐句容,隨后復駐蘇州。
巡撫浙江等處地方兼提督軍務一員。
永樂初年,派遣尚書治理兩浙農(nóng)業(yè)事務。
以后有時巡察有時督辦官鹽,有事便派遣。
嘉靖二十六年,因為海上有敵情,開始命令都御史巡撫浙江,兼管福建福、興、建寧、漳、泉海道地方,提督軍務。
二十七年,改巡撫為巡枧。
二十八年罷除。
三十一年又設置。
巡撫福建地方兼提督軍務一員。
嘉靖二十六年,設浙江巡撫兼管轄福、興、漳、泉等地以后,三十五年因閩、浙道路遙遠,又設置提督軍務兼巡撫福、興、漳、泉、福寧海道都御史。
后來改巡撫福建,統(tǒng)轄全省。
巡撫順天等府地方兼整頓薊州等處邊境防備一員。
成化二年開始專設都御史協(xié)助管理軍務,巡撫順天、永平二府,不久兼撫河問、真定、保定,共計五府。
七年,兼理八府。
八年,因為京郊地區(qū)范圍寬廣,從居庸關(guān)中分,設兩個巡撫,它的束面為巡撫順天、永平二府,駐扎遵化。
塞禎二年,又于永平分殼巡撫兼提督山海軍務,從前的巡撫只管轄順天。
巡撫保定等府提督紫劑等關(guān)兼管河道一員。
成化八年,分居庸關(guān)以西,另設巡撫保定、真-—bh定、河間、順德、大名、廣平六府,提督紫荊、倒馬、龍泉等關(guān),駐真定。
萬歷七年,兼管河道。
巡撫河南等處地方兼管河道提督軍務一員。
宣德五年派遣兵部侍郎于謙巡撫山西、河南。
正統(tǒng)十四年,以左副都御史王來巡撫湖廣、河南。
景泰元年,開始專設河南巡撫。
萬歷七年,兼管河道。
八年,加提督軍務。
巡撫山西地方兼提督雁門等關(guān)軍務一員。
宣德五年,以侍郎巡撫河南、山西。
正統(tǒng)十三年,開始命令都御史專門巡撫山西,鎮(zhèn)守雁門。
天順、成化年問短時間革除,不久恢復設置。
巡撫山東等處地方督理營田兼管河道提督軍務一員。
正統(tǒng)五年,開始設巡撫。
十三年,決定派遣都御史。
嘉靖四十二年,加督理營田。
萬歷七年,兼管河道。
八年,加提督軍務。
巡撫遼東地方贊理軍務一員。
正統(tǒng)元年設立,從前駐遼陽,后來地方日漸緊迫,移駐廣寧,駐山海關(guān),后來又駐寧遠。
巡撫宣府地方贊理軍務一員。
正統(tǒng)元年,命都御史出巡塞北,因而上奏設巡撫兼理左旦。
量泰二年,另設大同巡撫,后來又合二為一。
成化十年,又分設。
十四年,加贊理軍務。
巡撫大同地方贊理軍務一員。
起初與宣府共派一個巡撫,后來時而分時而并。
成化十年,又專設,加贊理軍務。
巡撫延綏等處贊理軍務一員。
宣德十年,派遣都御史出巡鎮(zhèn)守。
景泰元年,專設巡撫加參贊軍務。
成化九年,移鎮(zhèn)榆林。
隆慶六年,改贊理軍務。
巡撫寧夏地方贊理軍務一員。
正統(tǒng)元年,縱右愈都御史郭智鎮(zhèn)撫寧夏,參贊軍務。
天順元年罷除。
二年恢復設置,去除參贊。
隆慶六年,加贊理軍務。
巡撫甘肅等處贊理軍務一員。
宣德十年,命令侍郎鎮(zhèn)守。
正統(tǒng)元年,甘、涼用兵,命侍郎參贊軍務。
景泰元年,確定設巡撫都御史。
隆慶六年改贊理軍務。
巡撫陜西地方贊理軍務一員。
宣德初年,派遣尚書、侍郎出巡鎮(zhèn)守。
正統(tǒng)年問,命令右都御史陳鎰、王文等出入更替。
景泰初年,耿九疇以刑部侍郎出巡鎮(zhèn)守,公文不能直接下達到按察司,特意改為都御史巡撫。
成化二年,加提督軍務,后改贊理,駐西安,防止敵寇秋天進攻駐固原。
巡撫四川等處地方兼提督軍務一員。
宣德五年命令都御史鎮(zhèn)撫,后來停止派遣。
正統(tǒng)十四年,開始設巡撫。
萬歷十一年,加提督軍務。
巡撫湖廣等處地方兼贊理軍務一員。
正統(tǒng)三年,命令都御史賈諒鎮(zhèn)守,以后或侍郎或大理卿出京鎮(zhèn)撫。
景泰元年,確定設巡撫都御史兼贊理軍務。
萬歷八年,改為提督軍務。
十二年,仍舊焉贊理。
巡撫江西地方兼理軍務一員。
永樂以后,問或設巡撫鎮(zhèn)守。
成化以后,確定為巡撫,間或有時不派遣。
嘉靖六年,開始確定設置。
四十年,加兼理軍務。
巡撫南贛汀韶等處地方提督軍務一員。
弘治十年,開始設巡撫。
正德十一年,改提督軍務。
嘉靖四十五年,確定巡撫職銜,管轄南安、贛州、南雄、韶州、汀州并郴州地方,,駐贛州。
巡撫廣東地方兼贊理軍務一員。
永樂年間,設置巡撫,后來以總督兼理巡撫事務,于是罷除不設。
嘉靖四十五年,又另設巡撫,加贊理軍務。
隆慶四年又罷除。
巡撫廣西地方一員。
廣西從前有巡撫,有時循例設置,有時革除,無定制。
隆慶三年,恢復專諼。
巡撫云南兼建昌、畢節(jié)等處地方贊理軍務兼督川、貴糧餉一員。
正統(tǒng)九年,命侍郎協(xié)理軍務。
十年,設鎮(zhèn)撫。
天順元年罷除。
成化十二年,恢復設置。
塞垣三十年,加兼理軍務。
四十三年,改贊理。
隆慶二年,兼撫建昌、畢節(jié)等處。
巡撫貴州兼督理湖北、州束等處地方提督軍務一員。
正統(tǒng)十四年,因為苗人叛亂置總督,鎮(zhèn)守貴州、湖北、川東等處。
景泰元年,另設貴州巡撫。
成化八年罷除。
十一年恢復設置。
正德二年又罷除。
五年又恢復設置。
嘉靖四十二年,裁革總督,命令巡撫兼理湖北、川束等處提督軍務。
巡撫天津地方贊理軍務一員。
萬歷二十五年,因為倭攻陷朝鮮,短時間設置,不久成為確定制度。
巡撫登萊地方贊理軍務一員。
天啟元年設置。
崇禎二年罷除。
三年,恢復設置。
巡撫安廬地方贊理軍務一員。
崇禎十年設置,以史可法擔任此職。
十六年,又增設安、太、池、廬四府巡撫。
巡撫偏沅地方贊理軍務一員。
萬歷二十七年,因為征討播暫時設置,不久罷除。
天啟二年后,時而設置時而罷除。
崇禎二年確定設置。
巡撫密云地方贊理軍務一員。
崇禎十一年設置。
巡撫淮揚地方贊理軍務一員。
崇禎十一年設置。
巡撫承天贊理軍務一員。
崇禎十六年設置。
撫治鄙陽等處地方兼提督軍務一員。
成化十二年,因鄙、襄流亡人民多次叛亂,派遣都御史安撫,于是奏請設官撫治這里。
萬歷二年,因為撫治辦事權(quán)力不集中,添加提督軍務兼撫治職銜。
九年裁革,十一年恢復設置。
贊理松潘地方軍務一員。
正統(tǒng)四年以王翱擔任此職。
即通政使司,設有通政使一人,正三品,左、有通政各一人,謄黃右通政一人,正,四品,左、右參議各一人,正五品。
它的下屬,經(jīng)歷司,經(jīng)歷一人,正七品,知事一人,正八品。
通政使掌管接受內(nèi)外奏章上疏陳述進奏封還駁正的事務。
所有各地陳述事情進獻對策,申訴冤情積滯幽隱案件,或上告不守法律的人或事等事務,從底簿中謄寫申訴上告原委,具狀上奏報告。
凡是天下大臣平民密封入遞,立刻在公廳上開啟審看,節(jié)錄焉副本,然后上奏報告。
即使五軍、六部、都察院等衙門,有事關(guān)機密重大事件的,他們?nèi)胱嗳杂帽舅居≌隆?/p>
所有各司公文、勘合辨明驗證妥當,編號注明記錄,公文用“日照之記”,勘合用“驗正之記”加蓋印章。
所有朝廷以外官員的題奏、奏本,京官的奏本,一并接受,在早朝時匯集并且進呈。
有徑直密封上奏的則參酌駁正。
午朝則摘引上奏大臣平民的議政言論,有機密便隨時入奏。
有違背錯誤便登記下來匯總請示裁定。
所有抄錄發(fā)送、駁正各司公文以及符契、訴狀、拘捕件數(shù)、服役人員,月終類集上奏,歲終匯總上奏。
凡是討論政治大事、大案以及聚集推薦文武大臣。
一定參加。
起初,洪武三年設置察言司,-設置司令二人,掌管接受各地奏章,不久廢除。
十年,設置通政使司,以曾秉正為通政使,劉仁為左通政,告諭他們說:“政事如同水,希望它常常暢通,因此以‘通政’命名官職。
你們要審察命令以端正各政府部門,通達幽深隱微以通暢各種政務。
應當上奏的不要忌憚避諱,應當駁正的不要附和從眾,應當闡明的不要隱瞞,應當引見的不要阻礙非難?!笔辏{(diào)撥承敕監(jiān)給事中、殿廷儀禮司、九關(guān)通事使為它的下屬。
建文年問,改司為寺,通政使為通政卿,通政參議為少卿,寺丞增設左、右補闕,左、右拾遺各一人。
成祖恢復舊有制度。
成化二年設置提督謄黃右通政,不辦理本司政務,登錄武官黃衛(wèi)所承襲替代的緣故,以征選事務。
萬歷九年革除。
大理寺,卿一人,正三品,左、右少卿各一人,正四品,左、右寺丞各一人,正五品。
它的下屬,司務廳,司務二人,從九品。
左、右二寺,各有寺正一人,正六品,寺副二人,從六品,后來革除右寺副一人。
評事四人,正七品。
起初設右評事八人,后來革除四人。
卿掌管審訊平反刑獄的政令。
少卿、寺丞輔助他。
左、右寺分別負責京城地區(qū)、十三布政司刑法的事務。
凡是刑部、都察院、五軍斷事官所提審案件,都要移交提審記錄,引送囚犯,到大理寺詳細審訊。
左、右寺寺正,各自依照所管轄的復審。
已經(jīng)按照法律條文,必須復查其條款罪證,情理公允罪證符合,纔呈交公堂準許擬定上奏。
不符合便駁正下令改擬,稱為照駁。
三次擬文不恰當,便督責審訊官,稱為參駁。
有不符合法律輕罪重判或不當判而判刑的,調(diào)其它部門再審,稱為番異。
仍然不滿意,便奏請下發(fā)九卿會同審理,稱為圓審。
已經(jīng)審訊允當而招供原因不明,移交再審,稱為追駁。
多次追駁不相符合,便奏請下旨發(fā)藩,稱為制決。
所有案件已經(jīng)結(jié)案,未經(jīng)本寺評審允當,各部門不得發(fā)配送遣。
有誤便糾正。
起初,昊元年,設置大理司卿,官秩正三品。
洪武元年革除。
三年,設置磨勘司,所有各司刑法、財政,有冤枉隱瞞不報的,審查他的功過上奏。
不久也革除。
洪亟三年設置磨勘司,設司令、司丞。
七年,增設司令一人,司丞五人,首領(lǐng)官五人,分為四科。
十年革除。
十四年恢復設置磨勘司,設司令一人,左、右司丞各一人,左、右司副各一人。
二十年又罷除。
十四年,恢復設置大理寺,改卿的官秩為正五品,左、右少卿從五品,左、右寺丞正六品。
它的下屬,左、右寺正各一人,寺副各二人,左評事四人,右評事八人。
又設置審刑司,共同審斷各種案件。
凡是大理寺所辦理的案件,審刑司再詳細審議。
審刑司設左、右審刑各一人,正六品;左、右詳議各三人,正七品。
十七年,在太平門外改建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審刑司、五軍斷事官官署,命名那個地方稱作貫城。
十九年,罷除審刑司。
二十二年恢復,卿官秩正三品。
少卿二人,正四品,丞三人,正五品。
它的左、右寺官和過去一樣。
二十九年,又罷除,完全移交案卷于后湖。
建文初年恢復設置,改左、右寺為司,寺正為都評事,寺副為副都評事,司務為都典簿。
司務,洪武二十六年設置。
成祖初年,仍舊設置大理寺,它的左、右寺設官,恢復如同洪武時。
又因左、右二寺評事多少不一,所管理事務也繁簡不均,以二寺評事均分,左、右各六人,如同刑部、都察院十二司道,各自帶管直接轄屬地方審錄。
起初,盡墾設左評事四員,分管在京各司以及直隸衛(wèi)所、府州縣刑法。
右評事八員,分管在外十三布政司、都司、衛(wèi)所、府州縣刑法。
永樂二年仍恢復舊制。
后來定都北京,又改分寺屬。
兩京、五府、六部、京衛(wèi)等衙門刑法,屬于左寺。
)I蛙垂、塵玉二府,南北直隸衛(wèi)所、府州縣并在外浙江等布政司、都司、衛(wèi)所刑法,屬于右寺。
弘治元年,裁減右評事四人。
當時天T罪囚,大都不解押審問,右寺事務比左寺簡單。
萬歷九年,重新確定左、右寺分別處理天下刑獄。
浙江、福建、山東、盧東、四川、貴州六司道,由左寺掌管。
江西、陜西、河南、山西、湖廣、廣西、云南七司道,由右寺掌管。
以能按法律定罪的為稱職。
大理寺的設立,為了謹慎用刑。
三個法律部門會審,初審,刑部、都察院為主,復審,本寺為主。
明朝初年,仍然設置刑具、牢獄。
墊塑以后,只查閱案卷,囚犯都不到寺。
司務掌管收發(fā)公文。
詹事府,詹事一人,正三品,少詹事二人,正四品,府丞二人,正六品。
主簿廳,主簿一人,從七品,錄事二人,正九品,通事舍人二人。
左春坊,大學士,正五品,左庶子,正五品,左論德,從五品,各一人,左中允,正六品,左贊善,從六品,左司直郎,從六品,后不常設,各二人,左清紀郎一人,從八品,不常設,左司諫二人,從九品,不常設。
右春坊,也如此。
司經(jīng)局,洗馬一人,從五品,校書,正九品,正字,從九品,各二人。
詹事掌管府、坊、局的政事,以輔佐教導太子。
少詹事輔助他。
凡是入宮服侍太子,與坊、局翰林官輪流當值進講《尚書》、《春秋》、《資治通鑒》、《大學衍義》、《貞觀政要》各書。
提前編輯成章進奉,然后到文華殿講讀。
講讀完畢,率領(lǐng)他的同僚下屬,以朝廷所處理的軍政大事以及安撫告諭各蕃國恩義,向太子陳述。
凡是朝賀,必定先奏明朝廷,然后準備奏本進見。
所有府僚及坊、局官與翰林院職務互相兼任,考試士子、修撰國書都參加進去。
通事舍人掌管束宮朝見、告辭拜見的禮儀,傳令慰問的事務,凡是朝廷大臣朝賀、進箋、進春、進歷于太子,便引領(lǐng)進入并奉舉盤案。
春坊大學士掌管太子上奏請,下啟箋以及講讀的事務,都謹慎小心并監(jiān)督省察。
庶子、諭德、中允、贊善各自奉守職務而相從。
凡是太子監(jiān)國、撫軍、出外巡狩,以及朝會出入,回復書函,簽章,必定審查簽署而移交詹事。
各種吉祥和災禍必定報告。
內(nèi)外各種政務可以作為規(guī)諫鑒戒的,依據(jù)事情而曉諭。
伶人、仆御有改變新樂、引導逢迎不符合禮儀的,便陳述古義,申明典制,糾正并請求排斥遠離他們。
司值、清紀郎掌管彈劾東宮僚屬,糾察舉報辦事人員。
文華殿講讀完畢,眾臣退班,有單獨留下奏事以及私下謁見的,便共同糾劾他。
司諫掌管箴勸教誨借鑒告誠,以拾遺補過。
凡是有向東官通報事情,與司直、清紀執(zhí)筆記錄旨意,規(guī)勸匡正那些錯誤不妥的。
洗馬掌管經(jīng)史子集、制典、圖書刊刻編輯的事務。
設立正本、副本、貯本以預備進奉閱覽。
凡是天下圖書籍冊進獻束宮的,都接受并收藏。
校書、正字掌管繕寫裝潢,說明書中的錯誤而調(diào)和其音韻反切,以輔助洗馬。
在此之前,洪武初年,設置大本堂,在那里放置古今圖冊典籍,召各地著名儒士訓導太子、親王。
各儒士專門講授一經(jīng),分班輪換值夜。
隨后,太子住在文華堂,各儒師更替侍從,又挑選才能杰出之士入宮充當伴讀,常常賜宴、賦詩,商討古今大事,評論文章才學。
這時,東宮官員,除太子少師、少傅、少保、賓客之外,便有左、右詹事,同知詹事院事,副詹事,詹事丞,左、右率府使,同知左、右率府事,左、右率府副使,諭德,贊善大夫,都以有功勛的老臣兼任其職。
又有文學、中舍、正字、侍正、洗馬、庶子以及贊讀等官。
十五年,重新確定左、右春坊官,各設庶子、諭德、中允、贊善、司直郎,又各設大學士。
不久確定司經(jīng)局官,設洗馬、校書、正字。
二十二年,因為官職牽連沒有統(tǒng)率,開始設置詹事院。
二十五年,改院為府,定詹事官階正三晶,春坊大學士正五品,司經(jīng)局洗馬從五品。
雖然各有印章,而政事總攬于詹事府。
二十九年,增設左、右春坊清紀郎、司諫、通事舍人。
建文年間,增設少卿、寺丞各一人,賓客二人。
又設置資德院資德一人,資善二人。
它的下屬,贊讀、贊書、著作郎各二人,掌管典籍各一人。
成祖恢復舊制。
英宗初年,命令大學士提調(diào)講讀官。
按詹事府多由其它官員兼任。
天順以前,或尚書、侍郎、都御史,成化以后,大都以禮部尚書、侍郎由翰林出身的兼任此職。
它的協(xié)理的人沒有常任官員。
春坊大學士,景泰年問,倪謙、劉定之以后,祇有楊廷和擔任一次,后來不再設置。
它的司直、司諫、清紀郎也不常設。
只有嘉.靖十八年以陸深焉詹事,崔銑為少詹事,王教、羅洪先、華察等為諭德、贊善、洗馬,皇甫漳、唐順之等焉司直、司諫,都是天下名儒。
從明初宋濂等人之后,束官僚屬沒有比這時更興盛的了。
從此,太子出閣講讀,常常點調(diào)別的官員,本府坊局只是翰林官遷轉(zhuǎn)的過渡。
翰林院,學士一人,正五品,侍讀學士、侍講學士各二人,都是從五品,侍讀、侍講各二人,都是正六品,《五經(jīng)》博士九人,正八品,都是世襲,見他處。
典籍二人,從八品,侍書二人,正九品,后來不常設。
待詔六人,從九品,不常設。
孔目一人,沒有入流。
史官修撰,從六品,編修,正七品,檢討,從七品,庶吉士,沒有固定的額員。
學士掌管制策誥令、史冊、文章的事務,以考訂評議制度,詳細訂正文書,預備天子詢問。
凡是御前講席每天講習經(jīng)史纂修實錄、宗室譜牒、史志等各種書,編纂六曹奏章,都奉敕令而總領(lǐng)辦理。
誥敕,以學士一人兼領(lǐng)。
正統(tǒng)年間,王直、玉墓以禮部侍郎兼學士,專門負責誥敕,后來罷除。
墊涂七年,恢復設置。
:垂婆年間,自鈸、費宏等由禮部尚書進入塞揚,專門掌管誥敕。
塞墮大年又罷除,以講、讀、編、檢等官管理。
大政事、大典禮,聚集群臣會同商議,則與各部門參議決定其可否。
皇上臨幸太學聽講,所有郊祀慶賀成功等各種宴會,則學士侍坐于四品京卿以上。
侍讀、侍講掌管講讀經(jīng)史。
《五經(jīng)》博士;起初設置五人,各自負責專門一經(jīng)講讀大義,后來特別賜予圣賢先儒的后世子孫世襲,不管理院中事務。
史官掌管修纂國史。
凡是天文、地理、皇室宗族、禮樂、兵刑各種大政事,以及詔敕、書信檄文,批答王言,都登記并謄錄,以預備編纂實錄。
國家有纂修著作書籍,便分別掌管考證輯補寫作的事務。
御前講席充當展卷官,鄉(xiāng)試充當考試官,會試充當同考官,殿試充當收卷官。
凡是記錄帝王日常生活,編纂六曹奏章,謄寫黃籍冊封等都充任。
庶吉士在翰林院讀書,以學士一人教導他們。
侍書掌管以六書供奉侍候。
待詔負責應對。
孔目掌管公文。
呈元年,剛設置翰林院,官階正三品,設學士,正三品,侍講學士,正四品,直學士,正五品,修撰、典簿,正七品,編修,正八品。
洪武二年,設置學士承旨,正三品,改學士,從三品。
侍講學士,正四品,侍讀學士,從四品,修撰,正六品。
增設待制,從五品,應奉,正七品,典籍從八品,等官。
十三年,增設檢閱,從九品。
十四年,確定學士焉正五品,革除承旨、直學士、待制、應奉、檢閱、典簿,設孔目、《五經(jīng)》博士、侍書、待詔、檢討。
命令編修、檢討、典籍同左春坊左司直郎、正字、贊讀考察駁正各司奏章,平正允當便簽署其職銜為“翰林院兼平駁諸司文章事某官某”,署上自己姓名。
十八年,重新確定官品人數(shù),如網(wǎng)上文所列,祇是沒有庶吉士,把侍讀提到侍講之前。
建文時期,仍舊設承旨,改侍讀、侍講兩學士焉文學博士,設立文翰、文史二館,文翰館居處侍讀、侍講、侍書、《五經(jīng)》博士、典籍、待詔,文史館居處修撰、編修、檢討。
改孔目為典簿,改中書舍人為侍書,而隸屬翰林院。
又設文淵閣待詔以及拾遺、補闕等官。
成祖初年恢復舊制。
那年九月,特別選拔講、讀、編、檢等官參與機要事務,選用沒有定員,稱之為內(nèi)閣。
因而解縉、胡廣等已值班文淵閣,還是相繼署理院事。
到洪熙以后,楊士奇等加官至師保,禮儀超過百官,纔不再署理院事。
正統(tǒng)七年,翰林院落成,學士錢習禮不設楊士奇、楊溥的座位,說“這不是三公府”,二楊上報皇帝。
于是命工部準備桌椅,禮部定位列次序,以內(nèi)閣本來就是翰林職位。
臺墮、墜鏖以前,公文稱呼,還稱翰林院,以后則直接稱內(nèi)閣。
它在六部,自成化時期,周洪謨以后,禮部尚書、侍郎必定來自翰林院,吏部兩侍郎必有一個來自翰林院。
那些來自翰林院的,尚書便兼學士,六部都是這樣,侍郎便兼侍讀、侍講學士。
那些在詹事府以及坊、局官員,視其品級,必定帶翰林院官街。
詹事、少詹事帶學士街,春坊大學士不常設,庶子、諭德、中允、贊善、洗馬等則帶講、讀學士以下至編、檢官街。
史官,從洪武十四年設置修撰三人,編修、檢討各四人。
此后由一甲進士任職及庶吉士留館任職,往往超編,沒有定員。
嘉靖八年,又確定講、讀、修撰各三人,編修、檢討各六人,都從吏部推舉替補,如同各司的條例。
然而不久,就因為侍從人員少,詔令選拔端正有學問的人以充當人選,因此改御史胡經(jīng)、員外郎陳束、主事唐順之等七人都為編修。
以后仍舊因循舊例,由庶吉士授官,最終無定員。
崇禎七年,又考試選拔推官、知縣等為編修、檢討,然而也是創(chuàng)舉,不是常制。
庶吉士從洪武初年有六科庶吉士。
十八年,以進士在翰林院、承敕監(jiān)等近侍的人,都稱庶吉士。
永樂二年,開始定為翰林院庶吉士,選拔進士中文章優(yōu)等以及擅長書法的人擔任。
三年考試他們。
那些留用的,二甲授官編修,三甲授官檢討;不能留下的,便焉給事中、御史,或出京任州縣官。
宣德五年,闋始命學士教導學習。
萬歷以后,掌管教導的,專門用吏、禮二部侍郎二人。
明朝初年,曾經(jīng)設置弘文館學士,洪武三年設置,以胡鉉為學士,又命令劉基、危素、王本中、睢稼都兼弘文館學士,不久罷除。
宣德年間,恢復設弘文閣于思善門右,以翰林學士楊溥執(zhí)掌閣印,不久并入文淵閣。
秘書監(jiān),洪武三年設置,官階正六品,任命監(jiān)丞一人,直長二人,不久決定設令一人,丞、直長各二人,掌管內(nèi)府書籍。
十三年,并入翰林院典籍。
起居注,甲辰年設置。
昊元年定官秩正五品。
洪武四年,改定正七品。
六年,升從六品。
九年,定起居注二人,后來革除。
十四年,恢復設置,官階從七品,不能罷除。
至萬歷年間,命令翰林院官兼任此職。
不久又罷除。
不久都罷除。
國子監(jiān),祭酒一人,從四品,司業(yè)一人,正六品。
它的下屬,繩愆廳,監(jiān)丞一人,正八品。
博士廳,《五經(jīng)》博士五人,從八品。
率性、修道、誠心、正義、崇志、廣業(yè)六堂,助教十五人,從八品,學正十人,正九品,學錄七人,從九品。
典簿廳,典簿一人,從八品。
典籍廳,典籍一人,從九品。
掌仆廳,掌撰二人,沒有入流。
祭酒、司業(yè),掌管國學諸生訓導的政令。
所有舉人、貢生、官生、恩生、功生、例生、土官、外國生、功勛之臣及功勛外戚大臣年幼子弟進入學監(jiān)的,奉監(jiān)規(guī)而訓導教育督促他們,以明白事體通達實用的學問造就他們,以孝悌、禮義、忠信、廉恥為他們的根本,以六經(jīng)、諸史作為他們的學業(yè),務必各個朔望以敦厚善良,敬業(yè)樂群,以修習發(fā)揚古代樂正、成均之學的師道。
有不遵從教導的,用荊條鞭打他,不悔改,貶謫驅(qū)逐他。
那些遵從教導的,有升堂積分破格錄用的方法。
督課學業(yè)摹寫文字,每季呈翰林院考核,文冊在年終奏上。
每年仲春仲秋上丁日,派遣大臣祭祀先師孔子,便總領(lǐng)祭祀的禮儀。
皇上駕臨國學,便手持經(jīng)書坐講。
新進士登科,便坐而接受拜謁。
監(jiān)丞掌管繩愆廳的事,以參與管理監(jiān)中事務,嚴格執(zhí)行規(guī)章制度,各位師生有遇錯以及供應的膳食不潔凈,一并糾察懲罰,并且把它記錄在記載過錯的集愆冊上。
博士掌管分經(jīng)講授,并時常考查。
凡是經(jīng)書,用《易》、《詩》、《書》、《春秋》、《禮記》,每人專講一經(jīng),《大學》、《中庸》、《論語》、《孟子》兼研習。
助教、學正、學錄掌管六堂的訓誨,學生在本堂修習學業(yè),便為他們講說經(jīng)義文字,用規(guī)矩引導規(guī)范他們。
典簿掌管公文、金錢出納收支。
典籍掌管書籍。
掌僎掌管飲食。
塑朝初年,便已設置國子學。
乙巳年九月設置國子學,以過去的集慶路學充當。
邀亟十四年改建國子學于整墜山下。
設博士、助教、學正、學錄、典樂、典書、典膳等官。
昊元年,制定園子學官制,增設祭酒、司業(yè)、典簿。
祭酒,正四品,司業(yè),正五品,博士,正七品,典簿,正八品,助教,從八品,學正,正九品,學錄,從九品,典膳,省注。
洪武八年,又設置中都園子學,官秩正四品,命令國子學分派官員擔任。
十三年,改典膳焉掌僎。
十五年,改為國子監(jiān),官階從四品,設祭酒一人,司業(yè)一人,監(jiān)丞、典簿各一人,博士三人,助教十六人,學正、學錄各三人,掌僎一人。
各官品級,如上文所列。
4塑園子監(jiān)制度也如此。
十六年,以宋訥為祭酒,敕令告諭他說:“太學是天下賢闐,禮義從那里生出,人才從那里興起。
您學問深厚德行高潔,故特別任命為祭酒。
希望體察我立儒教的愿望,使眾儒生有所成就,士林習氣大變,國家將有依賴?!庇置車钗闹翌I(lǐng)監(jiān)事,皇上時常臨幸。
因為這個緣故監(jiān)官不得在中鹿設座,從中門出入。
二十四年,重新制定國子監(jiān)品級、人數(shù)。
都如上文所列。
中都園子監(jiān)設祭酒、司業(yè)、監(jiān)丞、典簿、博士、學正、學錄、掌鏷各一人,助教二人,品級與在京城的相同。
二十六年,罷除中都國子監(jiān)。
建文年問,升監(jiān)丞焉堂上官,革除學正、學錄。
成祖恢復舊有制度。
永樂元年設置園子監(jiān)于北京,設祭酒、司業(yè)、監(jiān)丞、典簿、博士、學正、學錄、掌僎各一人,助教二人。
后來增設沒有常數(shù),助教至十五人,學正至十一人,學錄至七人。
后來革除助教二人,學正四人,學錄二人。
蔓歷九年,又革除助教四人,學錄一人。
宣德九年撤銷司業(yè)。
弘治十五年恢復設置。
明朝初年,祭酒、司業(yè),挑選有學問品行的人擔任,后來都由翰林院官員轉(zhuǎn)遷。
衍圣公,孔氏世襲,正二品。
袍帶、誥命、朝班一品。
洪武元年,授予孔子五十六代孫孔希學襲封。
他的下屬有,掌書、典籍、司樂、知印、奏差、書寫各一人,都以非世襲的官充當。
曲阜知縣,孔氏世襲職位。
洪武元年,授予孔子后裔子孫孔希大為曲阜世襲知縣。
翰林院世襲《五經(jīng)》博士,正八品,孔氏二人,正德元年,授予孔子五十九世孫孔彥繩主持衢州廟祀。
宋孑L端友跟隨高宗南渡,住家殷衢州,這是丑且南宗。
正德二年,授予孔聞禮奉祀子思廟祀。
顏氏一人,景泰三年,授予顏子五十九世孫顏?;荨?/p>
曾氏一人,嘉靖十八年,授予曾子六十代孫曾質(zhì)粹。
仲氏一人,萬歷十五年,授予子路后裔子孫仲呂。
孟氏一人,景泰三年,授予孟子后裔子孫孟希文。
周氏一人,景查七年,授予先儒周敦頤后裔子孫周冕。
程氏二人,景泰六年,授予先儒程頤后裔子孫程克仁。
崇楨三年,授予先儒程顥后裔子琢程接道。
邵氏一人,崇塑三年,授予先儒邵雍后裔子孫邵繼祖。
張氏一人,玉壁二年,授予先儒張載后裔子孫張文運為博士。
朱氏二人,景泰六年,授予先儒朱熹后裔子孫朱梃。
嘉靖二年,又授予釜墅為博士,主持婺源廟祀。
劉氏一人,景泰七年,授予誠意伯劉基七世孫劉橡,后來革除。
教授司,教授,從九品,學錄、學司,都沒有入流,孔、顏、曾、孟四氏,各一人。
又尼山、洙泗兩個書院,各有學錄一人。
在此之前,元代封孑L子后裔為衍圣公,賜三品官印。
洪武元年,太祖讓孔希學襲封為衍圣公之后,因此對禮臣說:“孔子是萬代帝王之師,對待他的后裔,官階只有三品,稱不上褒獎尊崇,授予孔希學官階二品,賜以銀印?!庇置蠲獬住㈩?、孟三家子孫徭役。
十八年,敕令工部詢問,凡是有圣賢子孫因犯罪判服勞役的,釋放他們。
永樂二十二年,在京城賜給衍圣公宅院,加一品金織衣。
正統(tǒng)元年,下詔免去所有圣賢子孫的差役,選拔周、程、張、朱各先儒子孫聰明俊秀可教育培養(yǎng)的,不局限人數(shù),送到所在儒學讀書,仍舊給予麇生飯食。
成化元年,給予孔、顏、孟三氏學印,令每三年貢奉有學問品行的人一名,入國子監(jiān)學習。
六年,命衍圣公開始襲封的在監(jiān)學讀書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