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方:合同編號:
需方: 簽定時間:
二、 質量及要求、技術標準:以國家行業(yè)技術標準和供方提供的產品技術標準及銘牌數(shù)據(jù)為準,供方可保留不低于上述標準而改變和提高產品質量的權利。
三、 交(提)貨地點、方式:****,供方代運至 ;收貨地點、方式;供方指定倉庫內進行設備外觀及數(shù)量檢查,若需方接貨15日內未提出異議,視為產品完好接收。
四、 運輸方式及運費結算: □需方自提 □供方代辦運輸(在□內打 進行選擇);收到需方運費后發(fā)運,多退少補?!跗渌?。
五、 包裝標準、費用、包裝物供應與回收: 。
六、 驗收標準、方法: 按國家或行業(yè)相關產品技術標準驗收。
七、 結算方式及期限:合同簽訂后,50KW以內的機型必須全款發(fā)貨,其余機型需付不低于合同總金額30%的預付款,交提貨前付清全額余款。
八、 設備安裝與調試:
1、設備安裝必須由供方授權的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安裝商進行,否則,供方不承擔保修責任。
2、設備開箱前,需方必須通知供方人員現(xiàn)場確認簽字;
3、需方負責設備安裝及調試,供方給予指導;
4、在與供方設備連接前,需方應保證除供方以外設備符合連接條件并嚴格遵守供方設備安裝要求,在供方人員確認簽字后方可操作;
5、調試設備過程中調試人員應按供方人員要求進行操作;
6、未經供方確認簽字,自行安裝、運行設備的,供方不承擔保修責任和設備質量責任;
7、調試完成后,供方協(xié)助需方與最終用戶簽署調試報告。
九、 設備質量異議約定
1、提出設備異議的時間為設備調試完成之日起7日內,如無異議視為合格,若自需方接貨之日起3個月,需方不能滿足設備運行條件或不通知供方協(xié)助調試,視為設備合格。
2、無需經過調試的附件、備件和供方提供的資料由需方在收貨當日對其是否符合合同約定進行檢驗,若未檢驗或未提出異議視為符合合同約定。
十、 設備保修
1、供方負責本合同范圍內的設備保修,保修期為設備調試合格(包括視為調試合格)之日起12個月或自需方接受設備18個月(以先到日期為準);
2、保修期內按照**公司服務政策保修,因人為原因及安裝原因造成的設備損壞,不在保修之列,但供方可提供有償服務;
3、需方及其用戶按照供方提供的文件對設備進行安裝、操作及維護保養(yǎng),否則供方不承擔保修責任和設備質量責任;
4、需方及其用戶未經供方同意變更設備安裝地點的,供方不承擔后續(xù)期設備保修責任和設備質量責任。
十一、 需方不能將本批合同產品用于除 項目以外的二次銷售。
十二、 對定制產品,合同產品型號以供方最終提供的型號為準。
十三、 合同生效條件及期限: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內容執(zhí)行完畢并貨款結清后,合同廢止。
十四、 違約責任:若違約,違約方承擔全部責任;因需方責任,不能如約結算貨款,需方承擔違約部分金額日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及賠償損失。
十五、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協(xié)商不成時,由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六、 本合同一式四份,供需雙方各執(zhí)兩份,本合同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加蓋雙方合同專用章或公章后生效。簽字蓋章后的合同傳真件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代理人: 簽約代理人:
年月日: